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各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屋租赁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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