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积压房地产估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积压房地产估价管理暂行办法》已经1999年9月1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九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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