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单位土地资产处置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规范省属单位(包括:省属企业,即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省直部门所属企业;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即省财政核拨、财政核补、经费自筹和企业化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下同)土地资产处置行为,合理调整土地资产转让收益分配,经省政府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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