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做好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根据省政府2002年第一○二次省长办公会议和2003年7月7日召开的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立科学合理的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一)按照建设、监管、使用分开和实施相对集中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专业化管理和规范化运作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积极探索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有效模式。(二)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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