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经贸局)、各有关单位:\r\n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行为,我委制定了《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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