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的通知
省政府2011年第81次常务会议决定省本级2011年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规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晋政发[2011]1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52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前置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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