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刊1989年第3期发表了“关于塑料护套线直埋暗敷可行性的探讨”一文后,陆续收到许多针对这一问题的讨论稿件,现将其中赞同和不赞同意见的部分稿件摘要刊出,并以此综述告一段落,作为这一问题讨论的结束。这次讨论的不同意见, 为《规范》中有关条文提供了较为广泛的情况。1989年9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第2·5·3条仍然规定了“塑料护套线严禁直接埋入抹灰层内敷设”,并将此规定列入了护套线配线工程中的保证项目。《规范》《标准》是我国的建设法规,其中各项“严格”和“很严格”的条文规定在未修改前均应无条件的遵照执行,不能各行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