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管材的变迁和铝塑复合管
1998年上海市建委发文(沪建材[98]第0141号)明确规定:凡1998年5月1日起开始设计的施工图和1998年10月1日起开工的住宅、商办楼和公共建筑,禁止设计使用镀锌管。广州、江苏、浙江、山东、厦门、大连、北京等省市政府办公厅、建委也已经发文,推广铝塑复合管,逐步取代镀锌管的使用。自此,在给水业上风光了半个世纪的镀锌管,正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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