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农电体制改革后小水电上网电价的管理
张孟福
1999 年国务院 2 号文件规定:“对趸售县
供电企业, 原则上应上划由省 (区、市) 电力公
司直接管理; 暂时不能上划的, 可以在产权关
系不变的前提下, 由省 (区、市) 电力公司代管
⋯⋯”。同时对乡 (镇)电管站改革也提出了要
求, 即:“改革乡 (镇) 电管站现行的管理体制,
将乡 (镇)电管站改为县级供电企业所属的供
电所或营业所, 其人、财、物纳入县级供电企业
统一管理”。根据这一精神, 原政企不分发供合
一的县级电力公司和乡 (镇)电管站投资者 (地
方政府)迫切要求发供分离, 实现厂网分开。厂
网分开后需要客观、公正、公平确定小水电上
网电价, 使发电、供电和客户三方的正当权益
和经济利益得到维护。
一、建立科学的电价管理机制
1、严格实行归口管理, 分级负责制度
众所周知, 商品价格变动会引起商品市场
的供求变化。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