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钢规格的代用和现行国标的型钢截面特性的误差修正
钢结构施工时常因备不到设计采用的型钢规格而不得不要求代用,通常以大代小,增加了用钢量。设计钢结构通常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或钢结构设计手册中所列的规格选用。如果选用了其中某些规格,如: (1)I12、6、[12、6等国家希望推广应用却至今没有一家工厂生产的规格,则将因购置不到而要求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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