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挂天然花岗石饰面建筑板材及其金属配件——第3部分:干挂铝矽镁合金配件(征求意见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材干挂用角板、垫板、主体板、插板等铝矽镁合金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测、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干挂饰面工程施工用角板、垫板、立体板、插板等铝矽镁配件。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内容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