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中国砖瓦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文件中砖协字[2013]7号各会员单位:根据商务部整规办发[2007]3号"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有关"评价结果有效期限统一定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企业须重新申请参加信用评价"。要求,凡已参加中国砖瓦行业企业信用等评价满3年的企业,均要重新申请参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本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将在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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