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得低于B_1级
日前,天津市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防火技术要求的通知》(津建科[2013]291号)。通知规定,天津市各类建筑外保温系统中使用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得低于B1级。通知要求,为结合新修编的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标准,B1级材料氧指数大于等于30%,每两层设置防火隔离带。建筑首层及凸出裙房上的第一层外墙外保温应采用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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