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本刊乌鲁木齐讯记者温丽娜水火无情。各类见诸报端的火灾一次次敲响了警钟。为加强新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近日新疆出台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下称《规定》),明确了火灾高危单位的范围,并规定建筑总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场等四类火灾高危单位要建立专职的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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