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大兴县礼贤镇的聂某给大兴工商分局送来一面绣有“秉公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感谢大兴分局为他讨回了公道。 今年夏季的一天,聂某以14元的价格从某商店购买砂轮一片,按照安装说明安装后在使用时砂轮片突然飞出打到附近的水泥柱子上又弹到聂某身上,造成聂某腹部受伤。聂某随即找到商家索赔未果。无奈他来到工商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商干部立即找到商家与厂家,三方争论的焦点在产品质量上。工商干部经多次做工作,厂家最终承认砂轮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同意赔偿消费者医药费、误工费合计879元。消费者聂某激动地说:“我跑了1个多月没解决,没想到找工商局两天就给我讨回了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