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的十条途径
1.合同原则 首先,要熟悉合同内有关工程的实施范围、建设单位和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等,对不属于合同范围的可不予计算,以节省审计时间。其次,要分清合同是什么类型,现行我国建设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可调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不同类型合同的结算原则也不同。再次,对未按照合同约定程序申报的增加造价资料,原则上也可以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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