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发承包交易实行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工程预算计划经济时期存在,前者由市场经济规律制约,后者为政府行为所左右,目前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联系于招投标操作时,中标价及合同价的确定主要依据预 ,其区别在于合同价款(即中标价)更具市场特色。如何使工程造价在《招标投标法》的新形势,笔者多年从事工程造价专业教学和招投标、开标、评标工作,对中招投标中,实行合理低报价中标进行探讨,目的在于找到理论上的依据和实践中易于操作的方法,从而实现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招投标工作的有机结合,让市场主体各方都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