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内容),制定本办法。一、认定范围在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岗位上,从事工程造价编制和管理工作,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二、申报条件 (一)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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