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意见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1]2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教育厅、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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