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对地下水有专门一章内容进行规定,对水样的采取、试验、腐蚀性评价也有原则性规定。《地下水化学影响的岩土工程勘察评价》一文根据3个工程项目的实例,对所取的样品进行了简单的分析,提出用平均值和标准值来进行评估地下水。笔者根据现行规范规定和大量的工程实践认为,该文中许多论点与事实有一定的差距,与岩土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理论有一定的相悖,且在工程实践中操作的可行性也较差。现从实验数据及样本真值、样本数据、分析模型、异常数据处理等方面与该文作者作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