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我省汉江防洪治理工程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陕政发[2014]35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我省汉江防洪治理工程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陕政发[2014]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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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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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简介
我省汉江防洪治理工程已列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是我省规划建设的重点防洪工程。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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