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注册建筑师、工程师工作三年规划和分年工作安排
一、三年规划目标 1.1996年5月底前完成第一批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工作,6月1日全国实行注册建筑师制度。 2.1997年6月底前完成第一批房屋结构工程师的注册工作,7月1日在全国实施房屋结构工程师注册制度。 3.1997年以前,做好其它工程师注册工作的调研和有关法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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