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工局、房产局,厅直有关单位: 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措施。我厅已于2004年就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提出过工作安排,现就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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