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报告编制实施细则》颁布
本刊讯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监督和管理工作,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报告编制标准化,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处等单位编制完成了《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报告编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天津市建委近日以建科教[2008]1074号文件发布了关于颁布《实施细则》的通知,经建委组织专家审定通过,《实施细则》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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