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各方责任主体建设行为初探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软环境建设、建立和谐社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建筑市场实际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现状,市建委、市监察局决定于2005年继续在全市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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