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进行登记编号和使用登记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租赁公司,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根据《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京建施[2007]71号文)的规定,现将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进行"登记编号"和"使用登记"管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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