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发布《建筑智能系统工程设计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部以[1997]290号通知发布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共14条。 规定所指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是指新建或已建成的建筑群中,增加通信网络、办公自动化、建筑设备自动化等功能,以及这些系统的集成化管理系统。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建设单位对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要求,专项的咨询和可行性研究,系统的设计和设备选型,提出工程施工要求,对系统集成商所作的涤化系统设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参与系统的试运行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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