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把城建档案管理纳入《厦门市建筑条例》
厦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1997年7月24日通过《厦门市建筑条例》,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建筑条例》是厦门市政府为加强建筑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并结合厦门市的实际情况而制订的规范厦门建筑市场的一部重要法规。其中有关城建档案工作作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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