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开始征税
国家税务局于去年8月,下发了《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和“经济权益转让“税目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从去年9月1日起,凡从事“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的单位和个人,均为纳税义务人。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土地使用者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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