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印发《建筑地震破坏等级划分标准》
建设部于1990年7月21日以(90)建抗字第377号文,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出了关于印发《建筑地震破坏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出,该标准主要是针对我国历次强震后的震害统计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口径不一、统计汇总的数字与实际破坏差距较大的情况而制定的。今后,凡属破坏性地震的震害调查及震后房屋建筑的损失评估,均按本标准执行。该标准适用于多层砖房、钢筋混凝土框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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