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纠纷引发的会计账务处理问题
2005年12月23日,具体施工人员赵某将KF路桥机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第二承包人)告上法庭。要求第二承包人支付下欠工程款15万元及其利息,并要求YC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和SM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透过这起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笔者发现,其会计账务处理存在不妥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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