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防工程设计及施工单位专业资质等级公告(二)
根据《浙江省消防管理若干规定》和《浙江省消防工程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省公安厅消防局组织“浙江省消防系统工程专业技术资质评审委员会”,对省内自愿申报消防专业资质等级的各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和安装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进行了消防专业知识统一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和企业基本条件,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核定1995年度以下21家单位的消防工程专业资质等级。现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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