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各地施工企业数量增长很快,一些企业的等级、取费标准、职费范围等也在逐年提高和扩大。但是从整体看,施工企业,尤其是新的施工企业在工程取费上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施工企业定级标准与实际不符。按国家现行政策,不同所有制施工企业取费标准不同,因此很多建筑施工队伍虽然挂着集体公司的牌子,但其中有很多是乡村个人组织的联合体。所谓的联合就是“公章的联合”,下边公司、工区、施工队的人、财、物仍单独核算,自负盈亏。上级公司只收一定百分比的管理费,或是在施工队加入联合体公司后取费级别提高差额中提取一部分。这些乡村个人施工企业的级别提高后,施工取费标准也相应提高,人为的造成基本建设成本加大,致使国家和集体资金大量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