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搞好国营大中型施工企业措施出台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搞好国营大中型施工企业的若干措施》规定了增加施工企业技术改造投入,拓宽了技改资金来源的渠道,规定了对技改资金免交能源交通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补充企业流动资金: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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