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应正确计算和分配材料价差
采用工程竣工后一次性向甲方结算材料价差收入的施工企业,应如何正确合理地计算分配实际发生的材料价差,目前有三种做法:一是逐月计算,待工程竣工决算后再从“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转入成本。二是逐月计算,同时算出报告期应计入成本的那部分材料价差,先通过“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待工程竣工决算后,再由“待摊费用”科目转入成本。三是逐月不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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