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沂沭泗洪水东调南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家计委关于审批沂沭泗洪水东调南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已经国务院批准,1993年10月14日由国家计委下达通知,要求水利部和山东、江苏两省按此办理。无疑,这在水利史上是一个有纪念性的重要日子。从这一天开始,东调南下工程将进入实质性阶段,一个造福于人民的大型水利工程即将全面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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