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r\n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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