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5号
《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已经2016年5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30日起施行。原信息产业部2001年1月11日公布的《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7号)同时废止。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