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政协认真落实《通知》和《规定》,规范履行职能的程序——工作质量显著提高,所提建议多被采纳
中共中央批转《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以来,盐城市政协在组织委员认真学习的同时,主动规范履行职能的程序,注重提高自身的工作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年多来,共组织委员调查视察506人次,形成调查报告、建议案共41份,其中被省、市领导同志签批的15份,被市以上报刊选用的调研报告有20多份。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