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验收评估办法》的通知
建科[2014]138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规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及农村地区县级示范的验收评估工作,经商财政部同意,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验收评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