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为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日前出台了《河北省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河北省将通过开展“双三十”节能减排示范工程、节能技术改造、“3255”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等十大节能减排工程,有效推进全省节能减排工作迈上新台阶。《规划》提出,到2015年,河北省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18%(比2005年下降34.49%),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9%;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分别减少9.8%、12.7%、12.7%和13.9%。到2015年,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能耗增幅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