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项目与支付费用限额标准的通知
正津劳社局函〔2009〕96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辅助器具配置定点机构:为进一步提高工伤人员待遇标准,改善生活质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375号)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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