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施工监理规范中只规定了”三控一管”,具体实施中也只是遵循这一原则。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加强.高速公路建设的环境保护已被列入各个建设阶段。特别是在高速公路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其特有的对环境的破坏性,业主对沿线农作物、森林等因污染而引起的赔偿,金额巨大,一旦处理不慎.还会造成大量纠纷,严重的还会停工,从而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为了避免因环保问题引起的赔偿.有的项目业主已开始与承包人签订环保责任状,为了保护环境,环保部门也开始介入高速公路建设。在这积极的态势下.在项目的实施阶段,作为建设的一方——监理.虽然目前没有法律,乃至合同协议规定的环保监理义务.也应该积极主动地参与此项工作。本文就此略舒己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