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补助50%资金
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中央将对西部地区中央下放煤矿和新疆生产建设团所属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给予补助。通知明确,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的资金以地方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和居民个人出资为主,中央对不能利用商业资金的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工程(包括新建工程以及近期不能拆除重建的棚户区)进行适当补助。已享受廉租房中央补助资金的新建住宅工程不能再申请中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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