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与中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与中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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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2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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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简介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为了解决可能发生的纠纷而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此后基于合同形成的债权几经转让,但新的债权人均未与债务人、保证人重新约定管辖法院,亦未排除原合同关于管辖法院约定的,只要原协议管辖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则应认定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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