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企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全省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省各行业协会,省直有关单位人事(教育)部门,有关企业、高校人事(教育)部门: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和人事部办公厅、中国企业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为全面推进我省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研究制定了《全省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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