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监督管理,营造依法、诚信的经营环境,现将《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08年9月1日起试行一个季度。试行期间,只打分不处理,根据试行情况,完善调整有关分值后,再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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