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土地价格评估机构进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规范土地估价行为,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土地价格评估中介服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五十七条和国家有关企业登记管理法规,现就土地价格评估机构登记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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