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关于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市政管委),直辖市房地局: 根据我部建教培(1996)41号《关于实行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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