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房地产业司、人事教育劳动司关于物业管理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房地局: 近年来,为适应物业管理发展的需要,各地的物业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出现了不容忽视的问题:不少地方纷纷来函、来电反映社会上有些单位或个人未经允许就假借我部司名义,举办物业管理培训班(研讨班):有的未经任何部门批准,乱发学历或资格证书;有的以培训为名,实质搞旅游,办班质量低下:有的以颁发证书、出国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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